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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正春;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灵星祭祀是古代“敬授农时”的制度,与农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周人制“籍田礼”,祭祀灵星,以后稷配食,至周宣王始弃“帝籍”,籍田礼一度废绝。汉高祖八年,刘邦令天下郡县立灵星祠,但未见“灵星舞”,至武帝时期,灵星祭与雩祭相融,祀灵星用壬辰位,壬为水,辰为龙,故灵星之祭含籍礼和雩礼的双重祭义。东汉时期,为继汉统,承周制度,复兴古礼,“灵星舞”再次登上农业祭典的历史舞台。“灵星舞”集歌、乐、舞为一体,舞分六成,“芟除、耕种、芸耨、驱爵、获刈、舂簸”,六成联缀,每成舞一章,其《诗》之篇目和演唱次序为《载芟》《大田》《甫田》《臣工》《良耜》《丰年》。
关键词:灵星;;“灵星舞”;;仪式乐歌;;文化内涵
基金资助:贵州省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敦煌蒙书写本文献‘原生态’特点研究”(项目编号22GZZD2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