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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宪权;王志亮;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摘要:在司法解释单项推定模式基础上,人民法院入库案例采取要素组合的方式,情境化地细化了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裁判规则。总结而言,这些要素主要是集资宣传、集资款去向以及资金归还能力,个案当中的要素组合方式又各不相同。学理上需要立足于对裁判规律的总结,构筑一种分步式认定的模式。是否存在真实的生产经营以及是否将所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是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基本要素。应当在此基础上判断集资人的还款能力,最后判断其归还意愿。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积极追求的故意,不应包括放任的故意,是一种规范性而非事实性认定。对帮助他人非法集资者的共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要重点审查其所处角色、认知能力和认知程度。
关键词: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人民法院入库案例;;裁判规则;;故意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理论创新”(20&ZD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