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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剑源;
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过往对基层司法与纠纷解决的研究,一直存在形式与实质的二分。基于变迁视野的观察发现,基层司法与纠纷解决在当代更多呈现出了形式与实质相互融合的特点。一方面,随着传统纠纷解决模式的弱化,纠纷越来越多地被诉诸人民法院和正式法律程序,纠纷解决过程越来越需要“以形式填补实质之不足”;另一方面,基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的具体语境,实质考量依然是司法实践应对和解决纠纷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选择,“以实质补足形式之局限”在基层纠纷解决过程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司法与纠纷解决过程中形式与实质的融合,建构起了一种有别于过往的“嵌入式实质纠纷解决”模式。这一模式呈现了基层司法与纠纷解决的实践图景,揭示了法律和司法在应对纠纷和诉讼时候的实践过程和特征。作为一个解释和分析框架,“嵌入式实质纠纷解决”提供了一个重新思考和定义基层司法与纠纷解决的进路。
关键词:基层司法;;纠纷解决;;形式与实质;;嵌入式实质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