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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超然;
单位: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摘要:在传统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数字金融已经成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核心要素。本文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中国小微企业调查数据,使用广义双重差分模型考察数字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及其作用路径。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该结论在缓解内生性问题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在作用机制方面,数字金融可以通过缓解信贷约束、推动农业机械化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要素生产率;异质性分析表明,相较于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数字金融的数字化程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效应较低;对东部地区、资金负担较重、有良好政企关系以及相关决策人具备较高金融素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数字金融对其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对此,政府部门应持续推动农村金融的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数字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赋能力度,并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性,充分发挥数字金融惠农支农的精准性。
关键词:金融;;数字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要素生产率;;农业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9BJY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