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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乐为;
单位: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国际人权斗争的主要场域是人权话语,这同“人权普遍性”这一学理命题紧密关联,而人权普遍性命题本身即蕴含着深刻的斗争性。对于西方实施人权干涉的主要话术——“普世人权”正当性的解构即是人权话语斗争的重要内容。而解构的关键在于离析这一话术长期以来同《世界人权宣言》及人权普遍性原则的绑定关系,以根本动摇其“普世”的正当性基础。《世界人权宣言》关于人权普遍性原则的规范表述,至少包含着“人权主体”和“权利内容”双重的普遍性要求。在此规范意涵的呈现和对照下,足见西方无论是在人权的传统观念还是现实实践上,都同人权普遍性原则存在严重背离。所谓“普世人权”无疑是虚伪和局限的,其断然无法代表人权普遍性原则。对比而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人权观念和实践才是真正契合与彰显这一原则的典范。故而,今时开展人权话语斗争,尤其在针对人权普遍性命题的表述上,应当积极争夺人权普遍性原则的代表与话语权,构建中国人权话语的“普遍性”立场,使人权普遍性原则不再为西方话语所独占和把控,以此进一步提升中国的人权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关键词:国际人权斗争;;人权话语;;人权普遍性;;《世界人权宣言》;;人权主体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AKS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