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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上上;
单位: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摘要:成化、弘治时期,由于盐司变卖价银,商人无须赴边镇纳粮即可得盐,导致边镇开中与盐司征银分离,开中法演变也分为边镇和盐司两个层面展开。边镇层面,从开中纳粮与折银并存,到嘉靖十年后不许折纳银两。盐司层面,正德元年至嘉靖初,淮、浙、长芦、山东四运司余盐以及其他盐司全部额课,变卖价银相继成为定制,不再开中。嘉靖五年巡盐御史戴金提出“附带余盐”,以正、余盐斤总作一引,将边镇开中与运司征银联合,由此奠定了嘉靖十四年“边中司征”体制,即正盐分派边镇开中纳粮、余盐在运司征银。“边中”与“司征”分合的背后,是盐引开中从“价米”到“价银”的转变。盐引钦定价银始于嘉靖六年,确立于嘉靖十年,延至明末不变。商人报中食盐,按照盐引价银,在边仓上纳相应价值的粮料,由此实现盐、粮、银间的相互折算,以保障边镇粮饷本色和折色的供应。
关键词:边镇;;盐司;;开中法;;盐价银;;“边中司征”
基金资助: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24FYB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