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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2025年第03期:特殊侵权说下抽逃出资的公司法规制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王湘淳;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新《公司法》完善了抽逃出资规范,对其进行妥当解释应以明确抽逃出资的性质为前提。抽逃出资应被界定为损耗股本、造成资本亏空的特殊侵权行为。抽逃出资属于侵权,新《公司法》规定的返还出资与损害赔偿等应被定性为侵权责任。未造成公司资本亏空的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不应适用抽逃出资规范,应适用“违法减资”“违法分配”“违法关联交易”等规范乃至一般侵权规范。因抽逃出资造成公司资本亏空,所以其存在适用各类资本亏空规范的可能。若否定资本亏空规范的适用,则无需强调抽逃出资于公司法领域内的特殊性。《公司法解释三》相较于新《公司法》的做法更为可取。但《公司法解释三》中的资本亏空规范仍以抽逃对象出资规范原型,需甄别适用。

关键词:抽逃出资;;出资义务;;资本维持;;股本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司治理模式多元化选择的规则革新研究”(22BFX188);;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论股东协议的组织法效力”[CLS(2024)D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