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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01期:公共数据“三权分置”模式的证成与建构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卢荣婕;

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实现的特殊性、有限排他性、非竞争性以及公共利益的需求等决定了其无法采取单一的产权构造。公共数据产权配置模式包含保留所有权与排除所有权两大模式,但均存在数据垄断与反公地悲剧的适用缺陷。为此,需要立足于权利束理论、传统物权理论以及知识产权理论的不适配性,运用产权相对性理论与权能分割理论,以实现公共数据资源持有权、公共数据加工使用权、公共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的产权配置新模式。在“三权分置”模式中,通过构建以持有权为原生性权利,加工使用权为核心性权利,产品经营权为衍生性权利的多元权利配置模式,以期完成公共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法律实现,最终达到公共数据保护与利用间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

基金资助:202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数据产权的行政法治保障研究之类”(项目编号:KYCX22_0316);; 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数字时代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项目编号:2242024S3008);; 202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高校网络思政育人体系的构建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2024SJS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