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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志熙;
单位: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摘要:从语言来定义文学和从文字来定义文学,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现代的文学理论将文学归于艺术之中,强调其审美、情感、想象等特质,并为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从材料和媒介方面将文学定义为语言的艺术。与之不同的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是存在于书面写作状态之中的,因而是一种文字的艺术,即传统所说的文辞与辞章。在文学史的实践中,前者指向一种纯文学史的建构,而后者则为广义的文学史的建构。以文字定义文学,反映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征,中国传统称文学为“文字”,章太炎、林传甲等人都是立足于文字建构文学史,黄人的文学史亦是如此,但他辨析了文字与文学的实质,并指出文学的事实在文字发生之前就已存在。基于文字书写与语言艺术两种不同的观念,所建构的文学史是有所不同的。传统的中国文学溯源于六经,而现代立足于语言艺术的文学史,则开端于神话与歌谣。传统文学史侧重于诗歌与古文辞,而现代的文学史建构,则较大幅度地向民间文学、小说、戏曲倾斜。
关键词:文字;;语言;;文学史;;章太炎;;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