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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建平;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借助犯罪分层,可以更加精准地认识犯罪现象的内在结构变化,进而反思刑事法的不足。犯罪整体趋轻,犯罪排行明显变化,说明刑法法网的中心或主体没有问题,需要织补的是刑网的边缘。我国当前推行的犯罪化并不等于重罪化更不等于重刑化,而主要是轻罪化、微罪化和刑罚轻缓化。面对以轻微犯罪为主的犯罪态势,我国的刑法体系虽然做出了调适的努力,但依然存在犯罪与刑罚不均衡、实体与程序不匹配、过程与结果不相符等缺陷。现行刑法“小而重”,刑罚体系传统、单一,刑事程序严苛,刑罚执行严格,社会对于犯罪或罪犯的排斥心理强烈等等,依然与犯罪治理的要求相去甚远。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要及时调整优化刑事政策,合理配置犯罪治理资源,积极推行刑事一体立法和犯罪分层治理。犯罪分层治理首先要在实体法中对犯罪予以明确的、法定的层次划分,以犯罪分层为基础实现多样化、轻重衔接的刑罚分层,其次要在程序法上构建丰富多元、繁简有别的程序制度体系,使不同层次的犯罪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程序,最终实现针对性犯罪治理。
关键词:刑事一体化;;犯罪分层;;刑罚分档;;程序分流;;犯罪附随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