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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2025年第04期:人格权刑法保护模式的检视与优化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詹奇玮;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我国刑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总体呈现为“并行模式”,即直接保护与间接保护各自相对独立且无先后顺位。该模式的生成源于社会本位下的秩序优先倾向和两种保护路径中刑法规范类型化程度的差异。数字时代的到来、《民法典》的全面实施为人格权的刑法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并行模式”下,直接路径对生命尊严、身心健康、性权益、个人信息、精神性人格权的保护“规范供给滞后”;间接路径则将“权利保护”异化为“秩序维护”,造成刑法评价名不副实,助长兜底罪名泛化适用,忽视权利主体的受损情况,冲击罪名体系的统一与协调。为此,应将“并行模式”升级为“协同模式”,赋予直接路径更宽广的保护范围和更优先的适用顺位,避免侵犯人格权的行为被刑法过度间接保护。作为近期目标,可依托修正案或扩大解释拓展、优化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冒名顶替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规制范围,有效应对隔空猥亵、精神伤害、身份盗窃、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等新型问题。作为远期目标,可考虑推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与《民法典》全面对接,按照权利重要程度和法益侵害程度重新编排罪名。在解释既有个罪或设立新罪的过程中,须重视发挥具体人格权对法益界定和罪状设计的引导功能。

关键词:人格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民法典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时代传统慎刑思想创造性转化研究”(项目编号:23CFX05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