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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世龙;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2023年《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完善醉驾治理体系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部分地区醉驾案件的相对不起诉适用率断崖式下滑,这主要源于没有认清最新醉驾司法解释中从重情节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没有厘清相对不起诉有关法条规定的内涵和功能,没有找准综合把握犯罪情节轻微的方向。最新醉驾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对不起诉的综合裁量原则,突破了传统从重情节一律排除犯罪情节轻微的做法。犯罪情节轻微是相对不起诉和免刑的实质依据,其应包括罪前、罪中和罪后的所有情节。贯彻综合裁量原则时应整体把握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准确认识影响行为危险性的情节,避免僵化理解和过于重视从重情节。同时,应注意相对不起诉没有绝对的血液酒精含量值上限标准,应根据案件情况准确把握。在正确认识最新醉驾司法解释蕴含的从宽体系的基础上,穷尽犯罪情节轻微的评价要素。此外,还应通过一些必要的程序机制保障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裁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关键词:轻微犯罪;;醉驾;;相对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