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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涛;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立案追诉标准作为司法解释缺位时的补充,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成为法院事实上定罪量刑的规范依据与裁判理由。实践中,参照适用立案追诉标准存在直接参照、部分参照、不予参照以及与相近法条司法解释结合参照等不同类型。参照适用现象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历史谱系中具有一定延续性,填补了司法解释缺位时的规范空白,一定程度体现了我国政法体制下的司法分工,也符合实体刑法中的罪名竞合结构。但法院对立案追诉标准的参照适用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风险,且不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向。应当关注规范性文件参照适用与个案正义之间的距离,从“规范性竞争”的视角破除刑事司法规范结构的封闭性。
关键词:立案追诉标准;;参照适用;;定罪量刑;;规范性竞争
基金资助: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刑事司法解释‘参照适用’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3BFX1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