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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国喆;王作慧;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中的比例责任,是以侵权行为造成特定损害的可能性比例作为因果关系成立的标准进而按比例分配责任。尽管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适用比例责任理念进行裁判的做法,但因欠缺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法律规范适用不统一、无法可依等现象较为普遍。比例责任体现对社会风险的合理分配,其核心价值与《民法典》内外体系契合,通过法律解释的途径将其引入我国私法体系具有可行性。具言之,若属于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数人污染环境致损侵权,则适用《民法典》第1231条;其它类型的数人侵权则适用《民法典》第1172条;其它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单独侵权案件,应当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
关键词: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比例责任;;裁判依据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中的比例责任承担研究”(17XFX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