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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瑞鹏;彭伊帆;
单位: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技伦理治理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随着人类遗传研究从实验驱动模式向数据驱动模式转型与迈进,人体生物数据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人体生物样本库数字化和智慧智能化背景下,探究人体生物数据的本体论地位和道德地位,对于深刻理解与剖析当前关于人体生物数据权属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应高度关注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努力在利用人体生物数据的过程中寻求隐私保护与创新促进、数据安全与科技经济发展、数据共享与数据保护等之间的平衡,进而促进“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理念的践行,推动生命科技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人体生物数据;;本体论地位;;道德地位;;权属问题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生物样本库的哲学研究”(19ZDA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