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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鹏;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国加入DEPA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全球数字贸易伙伴关系的重要战略举措,不仅彰显了我国开放创新包容的发展理念,也是推动引领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弥合与DEPA“新式”数据治理规则之间的张力分歧,有必要围绕DEPA模块4中“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及数据本地化存储”三个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究。通过系统梳理全球数据跨境多极治理格局及DEPA运行现状,比对中国与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差异,进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跨境流动“中式”方案:一是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则方面,扩大个人信息保护边界,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强化数据跨境传输中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兼容互认;二是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方面,秉持“构建数字空间命运共同体”价值理念,强化国际合作筑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防线,准确把握数据流动和安全发展的平衡点;三是在数据本地化存储规则方面,形成与DEPA各国立法互相尊重的透明规则,推进与DEPA“本地化为原则+合法公共政策为例外”的数据跨境本地化模式的制度衔接。
关键词:数据跨境流动;;DEPA;;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存储本地化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高科技企业跨境数据流动风险防范研究”(项目编号:24BGJ03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