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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伟东;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摘要:从隐含到独立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扣除制度,已发展成为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体系中的一环,经常成为起诉人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争议焦点。争议多集中于对构成扣除事由的“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的理解和把握,对此,司法实践已初步达成了具有一定共识性的类型化事由,包括妨碍起诉人行使诉权的客观事由,起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待关联诉讼或有权机关对争议的处理,以及基于对相关国家机关行为或承诺的信赖。为确保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扣除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在精细化和精准化上着力,精确把握起诉期限扣除制度的导向,精细适用起诉期限扣除规定,构建精致化起诉期限扣除制度。
关键词: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扣除制度;;不属于自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