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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琥;
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摘要: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是当前行政诉讼程序失灵屡受诟病的突出问题。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可以分为选择性、变通性、放任性等空转类型。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主要由正当程序没有得到充分尊重、行政诉讼制度亟待修改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亟须深化、行政审判司法能力需持续提升、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意识仍显不足、绩效考核异化驱动等多重因素所致。防范和矫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应当坚持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保障权利与规制失范、依法纠错与程序终结、优化考核与精准问责等几对重要关系,推动行政诉讼程序依法规范、良性运行。
关键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类型化分析;;辩证思维;;法治矫正
基金资助: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专门法院设置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GFZDKT2024B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