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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艳梅;孙永敏;
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采取何种恰当的方式规范数据的财产权益,使其既能够保障数据相关者权益又能够发挥数据财产价值,是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功能的主要理论难题。数据的主体多样性和利益重叠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一种类型的权利都无法满足规范数据财产权益的需求,单一部门法亦难以全面规范数据权益以达到法安定性和确定性的目的。以问题为导向的领域法学强调以综合性方法解决特定领域的复合型问题,为解决数据领域难题提供了新的范式。通过对数据领域内财产权益主体的厘定,以具体制度划定各主体行使数据财产权益的边界,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处理者进行采集、处理、流通等行为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应明晰数据处理者搜集数据过程中对数据来源者数据权益保护的边界,另一方面还须明晰数据处理者应用数据时遵守市场竞争秩序的边界。
关键词:数据;;财产权益;;领域法学;;行使边界
基金资助:司法部一般课题(24SFB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