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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维炜;严嘉琪;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完善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破产裁判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然而,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条约的缺乏、司法实践中长期采用事实互惠认定的先天局限使得双方国家易陷入“囚徒困境”之中。单轮博弈的情境使得拒绝承认外国法院破产裁判成为似是而非的“理性选择”,而多回合的博弈过程凸显出“拒绝”背后潜藏的弊端。优先在跨境破产领域适用法律互惠的初次尝试,以及在具体适用过程中推定互惠之范例对事实互惠的软化,均为走出“囚徒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智猪博弈”与“猎鹿博弈”揭示出积极促进跨境破产互惠关系的成立始终是优化国际营商环境的必然抉择,合作共赢的收益远大于各行其是,在此过程中也需同时兼顾国家利益面纱后的私人利益。涉外法治视域下,为进一步理性适用互惠原则,实践中应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基准,针对跨境破产的互惠关系,可率先适用法律互惠进行审查判断,当双方不存在法律互惠时,再通过事实互惠审查对案件逐步分流,并辅之以推定互惠进而提高审查质效。
关键词:涉外法治;;跨境破产;;互惠原则;;博弈论
基金资助: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重大项目(23XNL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