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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刚;
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需要高质量的教育法治体系提供法治保障。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基本法长期处于迟滞状态,迫切需要各地因地制宜进行终身教育立法,以满足终身教育法治现代化的发展需求。终身教育地方立法宜以保护公民终身学习权为核心,合理运用立法技术,精准诠释立法的理念原则和主要内容。为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矛盾,宜采取广义的终身教育概念,将立法的调整范围界定为社会教育领域,并选用“终身学习促进”作为立法名称。为增强立法规则的可操作性,应当明确终身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职责权限,建立与保障公民终身学习权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同时,为推动区域平衡充分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有必要积极探索终身教育区域共治共同立法模式。
关键词: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地方立法;;立法技术
基金资助: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为YJSCX2022-001HL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