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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小霞;单雪昀;张晓涛;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新疆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个体性”与“公共性”是儿童社会参与中的两种基本取向。实现利己主义的“个体性”向具备公共精神的“公共性”的超越,是儿童社会参与的关键。“个体性”的社会参与有助于实现儿童的自由与解放,但难以摆脱“利己主义”诱发的“不想参与”“不会参与”“功利参与”等参与取向,导致儿童的公共德性弱化、公共理性固化、公共精神异化。应对这些困境,需要超越“个体性”的参与取向,将社会参与理解为一种“公共性”的实践活动。由此,需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进行归因与超越,培育参与品格,提升儿童的公共德性;强化参与意识,启迪儿童的公共理性;落实参与责任,涵养儿童的公共精神。
关键词:儿童;;社会参与;;个体性;;公共性
基金资助:新疆师范大学“十四五”重点学科招标项目“教育强国背景下新疆高校教师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4XJKD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