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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靖;
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学位论文抽检作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方式,其法律性质是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但学位认定的核心要素是学术,教育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以抽检专家意见推翻已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法定责任与实际责任承担者偏离及实际责任承担者与法律责任规范预先设定性冲突等问题均值得反思。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需围绕保障学术自由与权力行使法治核心价值展开,在主体层面上改“行政主导”为“学术主导”、“学校主导”,在程序设置上强调说明理由和学术申诉,同时应提高学位论文抽检立法位阶并建立多元追责机制。
关键词:论文抽检;;学位质量;;学位法治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BFX045);;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3ZDAJ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