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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兴;袁传有;
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要:社区矫正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管理的突出体现,具有司法与社会双重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颁布以及中央社会工作部的设立,对社区矫正的系统性研究以及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语言作为社区矫正开展的核心媒介,其作用至关重要。本研究基于田野调查,从悉尼学派的语类框架出发,描写并分析社区矫正实践语料,识别出社区矫正不同阶段的基础语类,以及差异化的语类混合手段(如扩展和投射)。通过比较基础语类与语类混合的关系,本研究发现,在社区矫正中语类混合现象不仅受到恢复性司法理念和社会转型的双重影响,而且当其语类结构保持稳定并能一致地实现其目标时,还能够展现出推动社会变革的巨大潜力。
关键词:社区矫正;;语类混合;;基础语类;;语类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