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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会龙;于雯泷;
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春工业大学;
摘要:<正>中国式养老金融是中国式金融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 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我国人口结构的持续老龄化并形成庞大的“银发群体”,使得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优化升级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需要实现从“养老”到“享老”的内涵升级~([2])。我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多层次、多支柱的体系~([3]),可分为公共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三部分~([4]),其中相比于前两类已经形成较完善机制的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起步较晚,此前始终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202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5]),明确规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至全国。然而,应如何界定个人养老金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对资产管理人的约束机制,为参加人提供有效的权利救济手段,从而保障参加人的权益,仍然是当前制度设计和推广中的重点问题。
关键词:银发群体;;个人养老金;;受益人权益保护;;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