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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爽;张雪;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扩大省级政府基础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明晰各级政府在发展和管理基础教育中的责任,是当前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的总体趋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的主要路径,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明确省市级政府在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过程中的职能和责任非常关键。16个省市集团化办学政府履职情况的调研结果表明,集团化办学中省市级政府主要责任包括: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与质量的螺旋式上升;建构与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协同治理体系;动态调适政策规则确保改革预期效果。进入教育强国建设阶段,省市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建构省一级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认识体系”,探索优化省市级政府协商互构机制,鼓励市县级政府在探索、试验、创新上下功夫,不断优化政府治理方式,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省市级政府;;政府责任;;教育强国建设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学重大课题“‘双减’背景下基础教育生态系统重构机制研究”(VHA2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