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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懿宏;张菁;郭甜甜;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随着时代变迁,青少年法治教育已从“法制”向“法治”转变,不仅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追求法治素养的养成,这呼唤着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家、校、社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三大实践主体,分别发挥着长期个性化引导、系统性基础教育与辅助性渗透作用。基于交叠影响域理论,家校社应当明确自身职责并增强协同性,达成一种动态互动、互为支撑的合作模式,共同探索家校社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教育;家校社协同;交叠影响域;动态互动;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