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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远;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近年来一些恶性欺凌事件的出现,“严重欺凌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在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名词。经分析自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媒体披露的73起严重欺凌事件样本,发现严重欺凌行为实施者以12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主;欺凌行为形式多样,部分手段极为恶劣;处理结果以轻缓化处置为主,较少纳入治罪范畴。经理论剖析,未成年人严重欺凌行为的治理面临着分级认定标准模糊、治罪与治理模式相分离、专门矫治教育难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难以执行等困境。应进一步明确分级认定的标准,将欺凌行为分为轻微欺凌、一般欺凌和严重欺凌,推动治罪和治理模式相结合,同时完善以专门矫治教育为核心的替代性处罚措施,进一步落实严重欺凌强制报告制度。
关键词:学生欺凌;;严重欺凌行为;;严重欺凌;;分级认定;;专门矫治教育
基金资助: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支持体系研究”(C202234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