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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冶红;张鹏飞;
单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社会培训是高职院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社会培训已形成多种类型,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社会培训能力不足、培训项目拓展能力不强、培训统筹与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等诸多困境,高职院校应构建“政—校—行—企”协同治理机制,将特色化培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能力提升、项目拓展、机制创新等以充分提升社会培训职能,全面激活社会培训的战略支点功能。
关键词:高职院校;;社会培训;;类型;;社会服务
基金资助:202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职院校社会培训职能发挥的类型、现状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5SCG252,主持人:张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