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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琼;
单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以教育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作为“教联体”建设的“圆心”,厘清其与各育人主体的责任边界,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越位、错位和不恰当干预,是“教联体”高质量建设的前提条件。因此,学校在“教联体”建设实践中应担当以下责任:一是促进从“单体利益”到“共同体认同”的价值转向;二是推动从“模糊协同”到“权责对等”的制度构建;三是实现从“同质化协同”到“特色化互补”的校际协同;四是创新从“资源堆砌”到“育人共生”的生态培育;五是优化从“模糊试点”到“科学实施”的发展评价。
关键词:“教联体”;;校际协同;;职责边界;;责任担当;;协同育人
基金资助: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家校共育提升小学生社会情感能力的研究与实践”(37002022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